這~~~該怎麼說這本呢?無疑地它很有名,無疑地它很經典,並且我對作者在推理文檀的地位很清楚。

我一直認為,一個推理迷必須熟悉五個以上的偵探,熟悉的意思表示對該偵探的偵辦風格,習性特色和知名案件都能略知一二,起碼看過五案以上,不同作家筆下的偵探最好,不限黃金時期或現代。也就是說,我需要看五位不同偵探共25案以上,才達到自己的標準(這當然是給自己的標準拉)。

列出自己稱得上熟悉的偵探目前有福爾摩斯、白羅、瑪波、艾勒里昆恩/雷恩(兩人同作家,我還說不準對誰比較熟),當然,大家都一定會熟讀我提到的這三位作家,我想再看點其他作家的作品,而未被我注意卻同樣相當有名推理作家范達因就被我注意到啦。

在挑中作家(范達因)和偵探(菲洛凡斯)之後,我動用了引擎(范達因wiki介紹看此)篩出較有名、較熱賣的兩案,人家說的高峰期作品《格林家事件》和《主教謀殺》就這樣中選。

但是!

我花了一個月才看完這篇(比對--《絲之屋》大概總共只看五天)...《格林家殺人事件》有種流水帳的寫作風格,完全不渲染、完全不花邊,激動處沒有、緊張處沒有,驚奇處,勉強算有。整體來說,感覺像在看紀錄片或事件報告(事實上范達因開頭也說他是整理這個案件的相關資料匯整成這篇)或者是某人的日記(事實上在首章范達因也宣稱是日記沒錯),但真的讓人有種在吃無酵餅的感覺,真是又硬又沒味道阿orz。我本身就是一個討厭在殺人案發生時還大肆著墨感情線或訴諸不必要的嘩眾取寵手法的人,可是真的給我來篇100%只有在記案件,甚至還用一章完整羅列一百點案件重點的作品還是感到食不下嚥阿(救命)。

而且我有推理讀者愛挑錯的宿疾,就算知道作者在推理界的地位,挑錯仍數常駐自動技能,只要看到可吐嘈的地方我就沒辦法忽略,就算對方是福爾摩斯也一樣!

所以對於《格林家命案》我得說幾個重點:

1.人稱錯誤

對啦他是說他是范達因,是凡斯最好的朋友,到哪去都跟著他辦案的華生模式,但他根本就是消失的華生!每每只有在開頭第一章出現三到五個「我」字聊表第一人稱,其後就再也不見人影,從來沒講過半句話,場上其他角色也沒有互動,這個「好朋友」根本就是「跟著偵探的好兄弟」,沒有聲音、沒有影子,而且只有凡斯一個人看得見,全書只有凡斯叫過兩次「范達因」,每次他一叫,我都要花十秒來提醒自己,喔對,這裡還有第二個人!

下面劇情幾乎全洩漏,建議看過書再看

2.冷血劇情

一家五子,兩年兩女一養女再加一個母親,就看著人一個一個死,警力派了再多都沒有用,兇手同被讀者(及作者)遺忘的敘述者一樣,在古老的大宅院裡沒影子沒聲音地飄來飄去...,翻開書目第一頁,光看章節名稱就知道此案死了很多人,但沒想到死成這個地步,真是另我驚訝,而且每當死人時,筆者都沒有想辦法用情緒感染讀者,雖然有描寫到誰多驚恐,誰多不屑,但是感覺就只有停在文字上,所以整體來說會覺得沒有感染力,很冷調。

3.奇怪性格(且並不吸引我)的偵探

這是我對菲洛凡斯的印象了。

說什麼他多聰明又多古怪,可是看完全書除了感覺到他確實很愛看書(尤其是各家名著和藝術類書籍外),對這個人的性格真的沒啥印象。猶記當初剛看第一章時,看到他說沒案子很無聊、或者一付不太在乎人情世故的樣子時,我馬上去google了成書年代,接著定位這兩位偵探拍檔(有兩位?)是取靈感自福爾摩斯與華生這對,可是~看到後來我就漸漸覺得凡斯跟福爾摩斯差非常的多,福爾摩斯古怪,凡斯...古怪得不太夠,比較像小屁孩orz;雖然說了很多話但還是不夠有血有肉,最嚴重的是自己前面說的話到最後兩章全都推翻是怎樣(偵案中前後結論不同很正常沒關係,但理由要夠阿...)?

4.兇手也太明顯了吧

對於第一起命案就猜到兇手並且在後面完全沒有被作者拉走的我感到悲哀。我看推理小說都希望被矇住,可是這一案的兇手還真是太傻了,他真的很明顯,全案只有他一個人講的話跟大家不一樣阿....orz,為什麼只有他提供了這麼多別人不知道的線索?在殺二弟弟的時候尤其明顯!從頭到尾只有兇手一個人在自圓其說,完全不了解為什麼其他人不懷疑他!

5.真的有命這麼大?

話講到這邊就破梗了,兇手全案不斷受襲,並且不斷救回來!是說子彈擦過心臟真的可以好這麼快嗎?我不曉得啦,大概192x的時候醫療水準已經到這樣了吧,我還以為傷到肺很難救。還有服過量嗎啡時怎麼這麼有把握一定會被救回來?雖然最後凡斯的說明倒也有說服我--大意是,「反正真的死了就算了,最後下場不過也就自殺,要是成功則得到一堆想要的東西」,其實兇手只是希望大家死光光,不過在前期就下重手又實在太不明智了吧?

總而言之呢...我為了了解范達因,還是會去看《主教謀殺案》,但是在那之前我要再看幾本福爾摩斯和艾勒里昆恩...先擱著休息一下好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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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nojo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