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把這本長達六部的書看完了。
(雖然不是我看過最長的小說,但是感覺真的好長!)

一直以來讀的都是黃金時期的古典推理,也就是早從1890's(福爾摩斯)開始一直到1940's(克莉絲蒂)左右這段時期,雖然我當然不是只看這兩位的書,但是時代還是差不多阿(而且很多都沒有寫書摘然後全忘光啦)。最近既然重新拾起床頭書,於是也該開始羅列新書單,想看點現代的推理/偵破小說,但是始終找不太到感興趣的。

在網路上努力做功課的結果,終於找到一本比較想看的。

喔先說一下我怎麼挑的,因為我特別排斥現在流行的寫法,比方說,拿小孩子當主角,或是從主角小時候開始寫,這我非常討厭;偏驚悚的目前也是禁止書目(現在很流行推理驚悚,就是看的時候會有毛毛的感覺我都討厭,但是不瞭解為什麼自己會喜歡像《一個都不留》這種書...←不過這本也是看過一次絕不重看的書就是了);三我非常討厭那種「主角並非職業偵探/警探,只是因為身邊的人/自己捲進某事件因此不得不開始展開調查/救援行動」的寫法,所以根本找不到現代書。

很奇怪,明明我所喜歡的偵探都是死神化身,走到哪死人就跟到哪,可是我就是很討厭上面說的第三種寫法。當然它更接近生活,不過可能就是因為太貼近會引起一些情緒所以讓我很討厭吧?這也解釋了我為什麼不看一般動作片,因為一般動作片的架構很多都屬於第二三類。

所以我一直想找的書是「職業偵探」去破案的,翻來翻去總算看到一個有金匕首加持的雷博思探案系列!

先是在網上找到了書店推的試讀看了一兩章之後,就馬上借來看了XD。

雷博思探長的資料,我想我也不用多作介紹,反正真的想知道google一下就有了。直接說說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吧。

第一就是聖經約翰模仿犯:很莫名奇妙地,自從開始讀推理之後我就很喜歡注意一些有綽號的連環殺手(這是什麼鳥嗜好?),尤其是國外的連續殺手,最有名的開膛手傑克(還有專門網站喔)當然是必備,後來漸漸拓展,有電影的黃道帶還加上了字謎元素媒體公開信等讓我超著迷,而喜歡引述聖經的聖經約翰也是,線索很多卻罪証不足;經典殺人女童瑪麗貝兒:「我殺了人,現在我可以回家了。」會不會太有梗一點...(她殺死兩個弟弟時只有十歲,她的故事超精彩,可以google一下或看wiki,現在應該還活著,可以看到她現在當阿罵的新聞),當然還有很多,這類的消息只要你看其中一個,就可以靠相關聯結一直看到其他很多個。而《黑與藍》中一開始登場的就是一個虛構的連環兇手聖經強尼(Bibble Johnny),可以說是光這點就令我決定要看;而且事件最後有抓到這位Bibble Johnny喔!

第二是超有魅力的雷博思探長:一開始登場時見他天天手握酒瓶菸桿無疑是冷硬派作風,到開場1/5處突然冒出個已經戒酒的老部屬(而且看起來很帥,喔你看出現了偵探雙人模式我超愛~)。雷博思一開始看起來不怎麼如意,被調到偏遠且治安不佳的「要塞」,而且和同事感情不怎麼樣,還因為陳年舊案被媒體窮追不捨。雖然永遠似乎都在低潮期,老婆離開他,女兒有跟沒有一樣,但是他仍然不改對兇案真相緊咬不放的作風,而且講話還超幽默的。雷博思諸多台詞都讓我噴笑出聲,雖然年屆五十(文末有說雷博思生於1947,黑與藍案時空背景是1997,譯文則是2007出版)還是深得我心,果然是個魅力角色:P。

第三是對英國北部的蘇格蘭有詳細描寫:我對英國很感興趣,對華生的發跡地(就是那個華生)愛丁堡也是。華生是愛丁堡大學的學生。蘇格蘭有自己的方言、有高地低地之差別這我很早就知道,大港亞伯丁、大城格拉斯哥等等地區也可以靠看地圖看出來,然而更細節的文化和生活於其中的人們想法為何、經濟背景等等我卻一無所知。看完這本大大補足了這段背景脈絡。尤其是書後的讀者來信更詳細地介紹了蘇格蘭,對我來說讓全書添色不少。因為喜歡愛丁堡、喜歡英國和蘇格蘭(其實大多講英國時意思是指英格蘭啦),更會喜歡藍欽寫實的寫法。而且後來我才看到呂仁介紹伊恩藍欽帶大家實地走訪雷博思最愛(我猜應該也是作者自己的最愛)牛津酒吧,就讓我更喜歡這本書了(雖然無緣一看那集的波登不設限,喔波登也是個嘴超賤的硬漢XD,以前有一陣子是我的最愛旅遊節目)。

最後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才是它的劇情:當然他的劇情是不錯,可是我覺得會吸引我撐過前半本的原因主要還是前三點。多看推理就知道,經常推理故事的前半都必須鋪很長的劇情線,尤其是當作者打算到最後來個大收尾的那種故時候,前面的鋪陳往往看起來鎖碎、缺乏關聯性,而且很無聊。加上如果故事不採驚悚寫法,那麼要看完就更需要動力。有金匕首加持和網上一片好評讓我知道,前面的無聊只是為了後面收尾時的力道,但是要撐過仍然很難。本書共分六部,我前三部大概看掉了三週,後三部事件之間開始串聯到結尾卻只看了一週= =,速度差超多的。

那劇情到底是什麼呢?我這人很奇怪,看書喜歡先知道劇情,所以我在看開頭第一章的時候就已經先看到網上書評有「這是個懸案」及「最後沒有結尾」等等的評價,不過我真的看完之後並不覺得「此書無結尾」,應該說這本書的結尾我非常喜歡。看中間事件的串接和雷博思找出關聯的過程很精彩,最後的收尾我也很有愛。阿我可以偷講一下嗎?就是有找到聖經強尼,但是依然沒有抓到聖經約翰,我猜可能因為沒抓到聖經約翰所以才會被評為此書沒結尾吧?

至於還是要說一下是不是猜到了兇手呢?我原本認為是聖經約翰的人是本次事件的幕後主使,但是卻不是聖經約翰本人。而此書的架構(大家看書店介紹也會得知一樣的訊息)就是:「聖經約翰與雷博思都想找到聖經強尼,而聖經約翰決定找出來之後要殺了這個模仿他的自大狂。」至於最後究竟是誰先得手?自己去看書。全案大致是有三四個小案子串成的,一是聖經強尼前三案,他也是開篇登場的連環兇手,二是亞倫米其森被殺案,三是聖經強尼的第四起命案,隨著調查又遷扯出石油工業間的小秘密(這個小秘密很精彩,也是另外的一個亮點),格拉斯哥黑道與販毒體系,警察貪汙,以及舊案史佩凡案,全部串在一起就成了這本書。

整體來說我對這系列由這一本開場的印象非常好,雷博思系列(年表請點)並沒有全部中譯,目前看到只有中譯兩本,另一本《瀑布》看一般風評都說譯得很差,不過應該還是會借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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