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似乎未免太嚴肅了,可是還是得放,
屬於存而不用的看板公約,基本上99%的人都不會睬到警告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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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joy's blog 看板公約
1. 禁止廣告留言、廣告回應,或任何有商業宣傳之疑的發言。
由格主主觀認定,不予通知直接刪除,
若散播者為pixnet用戶,直接列入無盡黑名單。
2. 禁止漫罵、無意義情緒性字眼、無建設性的鬧板行為,
也是由格主主觀認定(標準很寬的),不予通知直接刪除。
來幾個刪幾個,而且我絕對不會回應,有網友回應也會一併刪除,
所以找我吵架的請循其他私人管道,
我絕對不會在公共場合隨之起舞的,失望吧。
(其實以上情況也沒有發生過啦~只是先寫著)
3. 歡迎就文章討論,或延申討論,但發言請保持禮貌,
網友間互相尊重,如果因言詞激烈吵起來,發言串將全部刪除,
而且沒有通知或備份這回事,找我罵也沒用,
我不介入板友間的戰爭,但是我討厭看到吵架,
吵架就是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4. 夢記、食記、電玩、創作等分類歡迎同道中人留言申請共同作者,
但申請共同作者後,若一個月沒發文,
會告知並從作者名單中刪除,作品則會幫你妥善保留。
(此為新措施,我論申請的人數是‧‧?)
5. 最後,請記得,格主我脾氣很大,
雖然我性好和平,不愛吵架,但是我脾氣很大是真的,
上面列的都是原則,糢糊地帶我怎麼做就是怎麼做,
不要找我吵,我不會理你的。
我相信,來看我的網誌的人,絕對不會犯一、二點,
所以第一、第二是寫給廣告商和好戰份子看的,
第四點則歡迎多多利用,
最後,還是老話一句,一切看我定奪,
雖然很主觀,但我的要求很寬鬆,大家不用緊張,
謝謝你看完本篇。:)






就是「吃」! (4)



舊聞不搬過來嗎
雖然從無名搬來會有全文顯示的問題
不過用一些步驟就可以大待解決的說
不過既然已經不能登入了..那就
(無名不是伊陣子媒燈會被刪嗎?)
現在在哪兒服務阿.....這篇還真有妳的風格說
有人會找你吵架哦
不過還好我的人客數沒有這麼多,需要用打篇文章來勸靠哪。
我要加好友,, 連結你家.. 可以嗎?
哈~~~我讀完了
呵~~~我讀完了!
我是從bo樂區裡連過來的…
軌道的朋友,當然要推一個。哈~
也加入妳的funp了!
^^
不過不知道你有沒有玩噗浪就是。呵~
你的圖都好有特色^^
二話不說馬上把你加入funp跟追蹤囉~哈
多回應Bo幣也會慢慢變多的^^ 給你一點點基礎,加油